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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6b2小说网 > > 南城儿女[年代] > 南城儿女[年代] 第164节
    “骗谁呢!你要是真忘了,我田珍跟你姓!”阿珍翻白眼打断她,“都过去这么久了,说不定人家早就结婚生子了,你也该放下了!”

    想到江起慕可能已经和别人组建家庭,林飞鱼心头仿佛被什么刺了一下,密密麻麻地疼了起来。

    她勉强笑道:“我也不是非他不可,就是暂时没遇到合适的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没有?何俊啊!他从高中就暗恋你,到现在都六七年了,这么痴情的男人你还不把握住?”

    林飞鱼再次愣住:“何俊从高中就喜欢我?”

    阿珍用力点头:“对啊!上次单位聚餐他喝醉了,大家起哄问他喜欢谁,他说了你的名字,还说从高中那次不小心用篮球砸到你开始就喜欢上你了。我们单位的人还专门跑去你们单位偷看,就想看看是何方神圣能让他惦记这么多年。”

    阿珍和何俊毕业后进了同一家银行工作,反而比学生时代走得更近了。

    林飞鱼既惊讶又无奈:“难怪我最近总觉得有人在跟踪我,原来是你们单位的人。”

    至于阿珍提到的篮球事件,她想了半天也没回忆起来。

    阿珍继续劝道:“说真的,何俊这人很不错,上进又专一,最重要的是喜欢你这么多年,你就一点都不心动吗?”

    林飞鱼却道:“正是因为他这份真心,我才更不能随便应付。”

    阿珍闻言,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因为林飞鱼还要赶回郊区,两人用完餐就准备告别。

    刚走出餐厅,阿珍突然拽了拽她的衣袖:“前面那个人好像你妹妹常欢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,只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,旁边还站着个陌生男子——但那背影明显不是钱广安。

    她摇摇头:“应该是看错了吧,这个点常欢不是在店里就是在家里。”

    回到家后,林飞鱼收到了第二份喜讯——常欢和钱广安这对卧龙凤雏终于要结婚了。

    【作者有话说】

    来啦~

    【注】1《红蜻蜓》:小虎队演唱,1990年2月发行,创下了一个月大卖40万张的销售纪录。

    第99章

    林飞鱼回到十八栋,路过苏家时,看到苏嘉瑞正带着妹妹苏嘉佳在看《机器猫》的动画片,罗晓雪坐在一旁,同样看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苏嘉瑞刚出生头两年,都是姜珊自己在带,但去年,广东电视台出品了一部红遍大江南北、收视率达90.99%的电视剧——《公关小姐》,这部剧不仅带红了女主角,还在广州掀起了一股公关学热。

    姜珊就是看了这部电视剧后,毅然决定去酒店当公关小姐,她个子高,形象好,一面试就成功了。

    可这样一来,苏嘉瑞就没人照顾了,苏志谦工作比她还忙,最终夫妻两人商量后,只能把孩子送回大院,白天让他和苏嘉佳一起到罐头厂的托儿所,晚上让刘秀妍帮忙带。

    对面的朱家在播放另外一部火遍全国、收视率高达98%的电视剧《渴望》,回到家里,则是在播放内地和香港首次合拍的电视剧《封神榜》。

    林飞鱼刚推门进去,钱广安就一个箭步冲上来要抱人。

    她敏捷地侧身避开,瞪大眼睛说:“钱广安你干什么?”

    钱广安这才看清是她,尴尬地挠了挠鼻头:“怎么是你?我还以为是常欢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想起阿珍之前说的话,不由愣了下,下意识问道:“常欢没和你在一起吗?她去哪了?”

    “跟以前医院的同事吃饭去了。”钱广安从腰上拿下bb机晃了晃,“我拨打了呼叫中心的电话,给她bb机留言了200,让她赶紧回来,后来又给她发了52013*14,所以刚才听到开门声,我才以为是她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钱广安口中的bb机,也就是bp机,不过广东这边喜欢叫bb机,1983年刚出那会儿还没什么人用,可这两年用的人越来越多,不过一台bb机要上千元,一般人还是舍不得买。

    可常欢和钱广安这对卧龙凤雏向来是走在流行前线,这不刚赚了点钱,不存着准备结婚,也没孝敬钱母,而是拿去买了bb机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bb机只能显示数字,用户需要记下呼叫中心提供的回拨号码,才能知道别人找自己有什么事,但这样一来一回太麻烦了,因此为了省麻烦,也为了省钱,于是有些数字便有了公认的意义,譬如200是有事速归的意思,4000是请回电,至于钱广安后面的“5201314”,那就是纯粹在肉麻的表白。

    林飞鱼眉头蹙得更紧了。

    常欢在医院工作时,跟同事的关系并不算融洽,尤其是和何莉势同水火,当初离职时,何莉还用柚子水把宿舍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,而常欢回家也用柚子水把自己从头到脚冲洗了一遍,还高兴地说自己以后不用再见医院那帮人了,现在突然说和旧同事吃饭,实在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钱广安没注意到她的疑虑,大步朝卧室走过去,打开卧室门朝她招手道:“飞鱼你快来帮我看看,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?”

    林飞鱼跟在他身后走过去,待看到卧室的样子后不由一怔——就见小小的卧室焕然一新,满屋飘着大红气球,地上红蜡烛摆成爱心形状,桌上还放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。

    钱广安挠了挠头:“常欢喜欢红色,所以我全部给弄成了大红色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这是要求婚?”林飞鱼惊讶道。

    钱广安脸颊泛红地点了点头:“对啊,等会儿常欢一回来,你就把她带到卧室来,我就站在蜡烛里头对她唱郭富城的《对你爱不完》。”说着他跳到蜡烛中心里头,一只手伸开来,好像羊癫疯一样颤抖了起来,“对你爱爱爱不完,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,sowelovelovelovetonight……”

    林飞鱼觉得有些辣眼睛,下意识移开了视线:“常欢……知道你要跟她求婚吗?”

    钱广安停下抖动的手,挠了挠头傻笑起来:“我没跟她直说,不过我们俩在一起快三年了,我妈都催了好多回,也该结婚了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一时间有些恍然:“时间……过得可真快,一眨眼你们也在一起这么久了。”

    而她和江起慕分手,竟然已经过去了两年多。

    阿珍要结婚了,常欢和钱广安也即将喜结连理,只有她形单影只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只听门口传来开门的声音,两人对视一眼,林飞鱼压低声音说:“你快进去。”说着随即轻轻掩上卧室门。

    下一刻,就见常欢哼着小曲,满面红光走进来,猛然对上林飞鱼幽幽的目光,顿时被吓了一跳:“林飞鱼你要死啊!难道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吗?”

    林飞鱼目光落在她手腕上多出来的银手链上:“手链挺漂亮的?刚买的?”

    常欢闻言,得意地晃了晃手腕:“好看吧?纯银的!”

    “纯银的倒也值不了几个钱。”林飞鱼淡淡说,“广安说你跟以前的同事出去吃饭,这手链你同事送的?”

    常欢手腕僵在半空,眼底的慌张一闪而过,迅速把袖子拉下来盖住道:“对啊,我同事送的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又问:“哪个同事?我认识吗?”

    常欢突然暴躁起来:“医院那么多人,你怎么可能都认识?钱广安哪里去了?我出去一会儿,他跟催命一样,一个晚上就因为他,bb机响个不停!”

    林飞鱼深深看了她一眼说:“刚才有只蟑螂跑到你床上去了,你最好去找找,省得晚上蟑螂吃你的肉。”

    只有深受其害的广东人才知道,蟑螂不仅会爬到嘴巴耳朵里,而且饿起来真的会啃人肉。

    常欢尖叫起来:“你这人怎么这样?看到蟑螂你不会帮我打死啊?!”说着她拿起拖鞋气冲冲往卧室冲去。

    推开门的瞬间,灯光亮起,她整个人如遭雷击般僵在原地。

    屋里很快传来了钱广安跑调的歌声:“对你爱爱爱不完,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……常欢,我对你的爱永不完结,请嫁给我好吗?”

    常欢拿拖鞋的手还僵硬在半空,她机械地转头看向林飞鱼,又缓缓转向单膝跪地的钱广安,脸上只见惊愕,不见半分欣喜。

    林飞鱼眉头又蹙了起来,可不等她开口,门再次从外面被推开,一行人冲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广安,求婚成功了吗?”

    “肯定成功了!常欢都上来这么久了!”

    “两人也该结婚了,都在一起快三年了,今年年底有好日子,过年前摆酒正合适,明年是寡妇年,今年要是不结,可又要等一年了。”

    进来的是李兰之和钱母,以及钱家的亲戚好友们,显然他们都已经知道钱广安今天要跟常欢求婚的事。

    常欢呆滞在原地。

    众人进来一看钱广安还跪在地上,连忙推着呆若木鸡的常欢进去:“快啊,快说你愿意啊。”

    常欢被推到钱广安面前,不等她开口,钱广安就一把将她抱起转圈,激动道:“常欢,我发誓这辈子都会对你好!”

    欢呼声、掌声瞬间爆发,大家将这对准新人围起来,热闹非凡。

    客厅里,钱母在和李兰之商量结婚的日子:“明年是寡妇年,肯定不能结婚,可我听说今年是双春年,意头也不好,容易有二婚……”

    李兰之打断她的话:“双春年不是容易有二婚,是双喜临门,主要是今年不结,明年不能结,这一拖就要拖到后年去,两个孩子在一起快三年了,再拖就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钱母一想到要等上两三年才能抱上孙子,连忙改口:“你说得对,双春年就是双喜临门!那就年前把婚事办了!”

    “好好……”

    在一片喜气洋洋中,唯有林飞鱼注意到常欢脸上勉强挤出的笑容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常欢和钱广安的婚礼定在元旦这天,阿珍的婚礼而则定六号周末这天,两对新人正好错开,要不然林飞鱼还真不知道该去参加谁的婚礼好。

    阿珍真心希望林飞鱼给她当伴娘,心里还盘算着借婚礼之机替她牵线搭桥,常欢却觉得林飞鱼长得太好看,生怕她抢了自己的风头,所以让常静给她当伴娘。

    三个月的光阴眨眼过去了,很快便到了常欢和钱广安结婚这天。

    钱家虽然经营着一家杂货店,钱广安和常欢又合伙开了间服装店,比起普通人家,算是小有积蓄,可若与严家相比,终究差了一大截,自然没那个底气在白天鹅宾馆这样的五星级酒店摆酒席,最终只选在了附近一家普通饭馆。

    两家人都住在大院里,按常理,新郎步行去接新娘都不会有人说闲话,讲究一点的推个自行车去接新娘也行,可在常欢看来,已经不能去五星级酒店办酒席,汽车无论如何都不能少,否则这婚就不结了。

    钱母虽然觉得有些铺张浪费,但想着结婚毕竟是一辈子的大事,终究没多说什么,掏钱让儿子去租了两辆轿车,婚礼当天绕着工业区兜了几圈再去接新娘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新郎即将登门迎亲的节骨眼上,新娘子却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林飞鱼一把将常静拽到角落,声音压得极低:“你三姐人呢?新郎快过来了,她跑哪去了?”

    常静急得眼眶通红,眼泪都快掉下来了:“我……我也不知道,三姐刚才说要去老字号糖水铺吃碗双皮奶,说这是她亲妈生前最爱吃的……她想在结婚前去吃一碗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心头火起:“这种鬼话你也信?她连亲妈的模样都记不清了,还能记得什么双皮奶?再说想吃什么时候不能吃,偏要在这个时候吃,还有,你没跟着去吗?”

    “我跟着去了,”常静带着哭腔解释,“可走到半路,她说要给糖水铺老板发喜糖,让我回来取,等我拿着喜糖赶过去,老板却说根本没见过她……”

    林飞鱼抿紧了嘴唇,眉头紧锁。

    常静抹着眼泪小声问:“二姐,你说三姐能去哪里啊?”

    电光火石间,林飞鱼突然想起那日在西餐厅外瞥见的背影,还有钱广安求婚时常欢勉强的笑容,一个狗血的念头猛地闪过脑海——常欢那家伙该不会想学电视剧的女主角逃婚吧?

    换作旁人或许干不出这么离谱的事,可这是常欢,从小就没心没肺的主儿,林飞鱼越想越觉得可能。

    她一把攥住常静的手腕,用坚定的口吻叮嘱说:“你在这儿稳住场面,有人问起就说新娘子闹肚子,我陪她去卫生所拿药了,我现在去把人揪回来!”

    常静此刻早已慌了神,林飞鱼说什么她便应什么,忙不迭地点头:“好,好。”却又不放心地拽住转身要走的林飞鱼,声音发颤,“二姐,你……你真的能把三姐找回来吗?”

    林飞鱼心里其实也没把握,但看着常静通红的眼眶和发抖的嘴唇,心头一软,轻轻拍了拍她的肩:“放心,我一定把她带回来。”

    冲出大院,林飞鱼沿着去糖水铺的路一路飞奔而去,逢人便问是有没有见过穿婚纱的女子,大多数人都摇头说没见过,就在她快要绝望时,终于遇见了个知情人。

    一位提着鸟笼的大爷一边逗鸟,一边眯着眼回忆:“十几分钟前,倒真有个穿白纱裙的年轻姑娘往珠江边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阿伯!”

    林飞鱼来不及多说,拎起裙摆踩着高跟鞋就往江边狂奔。